我不得不在角落里反省,是不是我把事想得太簡單了,突然從撿包升級到包,中間又沒有經過反復練習,缺乏實踐和經驗,難免出師不利。
況且我平時太宅,極離開主墓室,對古墓中的地形并不悉,聽那些盜墓賊總結的時候,也是左耳聽、右耳冒。
現在問題來了,我有點害怕,會不會死在這座古墓里,雖然這樣想有點怪怪的。
墓道本就是一座迷宮,我在角落里了一會兒,覺得還是得回到之前的那條墓道,找到直通主墓室的暗道,順原路返回。
我一圈兒一圈兒地轉著,覺是在原地打轉,因為我看到一塊畫了記號的石板,重復在我面前出現,走得我都快吐了。
當然,這只是一種比喻,我不會嘔吐,也不會進食。
有記號就說明以前有人跟我犯過同樣的錯誤,那記號肯定是某個盜墓賊留下的。
在第一百零九次轉回那塊石板前時,我終于……撿到一只背包。
之前的郁悶一掃而空,我開心地撲上去翻包,不料頭上突然掉下來一只繩套,把我的雙臂和套住,繩套一收,我便覺一。
該死的!我見過被困的盜墓賊用這種方法在古墓里套老鼠吃,我氣極了,可不敢掙扎,我知道這種繩套越用力收得越,掙扎的下場只會讓自己罪。
我坐在地上,惡狠狠地瞪著那個高個子青年從墓道頂上跳下來。
他什麼時候上去的?為什麼能在墓道頂攀那麼久?
他上沒有活人的氣味兒,我這時才意識到這一點,不由得有幾分好奇。
“你是幸存者?”高個子青年的手里拽著繩子,他的態度還算親切友善,可他的問題令我不著頭腦。
“別怕,我不會傷害你。”高個子青年從背包里翻出一塊巧克力,我常見盜墓賊吃這東西,說是能補充熱量。
“你是想找吃的對嗎,給、吃吧。”他把巧克力遞到我手里,但他沒有放開繩子,分明是怕我跑掉。
和其他盜墓賊相比,他對我的態度已經算是相當友好了,至他沒有給我塞黑驢蹄子。
我搖搖頭,表示我不需要吃東西,他緩緩松開繩套,說:“別害怕,我不是壞人。”
通常來說,說自己不是壞人的人、一定是壞人,電影和小說里都是這麼教的。
可我見過太多盜墓者,他們互相殘殺、互相算計,為了活命連同伙都吃,青年給我的覺,和那些冷的家伙不同,所以我決定相信他。
“想要什麼,你拿吧。”青年把背包推給我,我對他的好度立刻躥升好幾格。
他是第一個主把背包給我翻的人,但我在他的背包里,只翻到一些常用的探險工,再就是吃的、喝的。
沒有手機、沒有平板、沒有小玩,我失地把背包還給他,像這樣的東西,我的耳室里都裝不下了。
“沒有你要的東西?你會寫字嗎?會的話就寫字告訴我,你想要什麼?”青年耐心地說道,指了指地面。
地面有塵土,上面可以寫字,我跟著盜墓賊學了不字,自然是會寫。
我在地上寫下‘手機’兩個字,青年很是疑地看著我,說:“這里沒有信號,我沒帶手機。”
我又寫:誰有手機?
青年看后說:“程小姐有。”
317的隊伍中,有好幾個員,我不知道他說的程小姐是誰,但他馬上心地補充道:“剛才被你嚇壞了。”
原來是尖小姐,我可不想再見了,一聽是,便搖搖頭,想著如果是的話,那只能等死了再去撿的手機。
活人最近喜歡用‘狂魔’去形容特別喜歡做某件事的人,而我就是翻包狂魔,我一點也不想放棄這一好。
不過眼下我必須走出迷宮墓道,回去找暗道。
“這里很危險,我和同伴走散了,你對這里的地形悉嗎?”青年問道。
我用力搖頭,心中一陣郁悶,如果我悉地形,就不會在這迷宮里轉到產生要嘔吐的幻覺了。
聽他一番言語,我估著這個人肯定不是盜墓賊,盜墓者除了心狠手辣之外,另一大特就是懷疑一切。
他們連自己人都不信,何況是剛剛相遇的陌生人。
我出慘白的手指,在地上寫了幾個字:忘記了。
這是實話,在數千年前,我也許了解這座墓的一切,但大腦的容量有限,還會定期清理存,那些前塵往事,早湮滅在時間的長河中了。
這套理論是我從一個盜墓賊的手機里翻到的,他是一個熱學習的盜墓賊,手機里沒有任何與學習無關的東西。
各種真科學、偽科學類的書籍,塞在那張小小的存卡里,我花了三年時間、換了N部手機才將容看完。
從而我悟出一個道理,人活在世,總扮演著各種不同的角,同時戴著許多張面,旁人看到的、不過是他愿意讓人看到的那一面。
青年突然沖我笑了下,把我驚了一跳,下墓的盜墓者,多數時候都是面凝重,再不然就是氣急敗壞、暴跳如雷。
每當他們出笑容,那笑容的背后代表的一般都是‘算計’與‘死亡’。
所以說,不怕活人鬧、就怕活人笑,我瞄了眼左右,想選出一條退路逃之夭夭。
“沒關系,咱們一起走,還能搭個伴兒。”青年背上背包,目鎖定在我臉上,讓我本沒機會逃。
他絕對是歷史上,第一個主要求跟墓中的粽子搭伴兒而行的盜墓者。
此刻我腦海中忽然飄過一句詩——金風雨一相逢,便勝卻、沙雕無數……
雖然覺得和一個盜墓者一起找路十分不靠譜,可我還是點頭同意了,因為生平頭一次,我發現自己是路癡。
在這座活墓里,指南針一類的東西是沒用的,而且據說墓中每個區域都會移,靠死記方位同樣找不到出路。
“我陳清寒,你怎麼稱呼?”青年說話總是溫溫和和的調子。
他這個問題可問倒我了,從來沒有人問過我的名字,其他盜墓者都我‘粽子’,雖說我不喜歡這個稱呼,可也沒別的名字替換它,我還真是一個把自己忘得徹底的活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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