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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林鳥》序 言

其實這個故事的準備工作還沒完全做好,現在趕著把這個序寫出來,是想借此祝大家春節快樂。

不用說,這個故事又是網友提供的,因為我自己的故事老早就寫完了,朋友的故事也寫了,朋友的朋友的故事也寫了,幸好有熱心的網友提供故事來源,不然就斷頓了。

這位男網友——姑且他譚維——不是被我寫的故事吸引來的,而是被我某篇反砸吸引來的,據說是有一個觀點想要跟我商榷一下,于是給我寫了個悄悄話。但那段時間黃在幫忙發,有我QQH的碼,所以他先看到了,于是當仁不讓,捉刀代筆,代我回了。

可能黃的回答太有說服力了,一下就把譚維說服得沒下文了。不過他并沒離開艾園,時不時地會來看看。開后,他發現我不是寫我和我朋友的故事,也寫網友的故事,于是他寫悄悄話問我:“我的故事你寫不寫?”

當我知道他是一個男網友后,我回答說不寫,因為我不會從男人的角度寫故事。但他說既然男網友網友都會提供材料,那麼從男還是的角度寫不是一樣的嗎?

我覺得還是不一樣的,雖然有網友提供材料,但我不會只寫網友碼出來的那些,不然就不用我寫,直接把網友碼的東西網上就行了,所以我得從網友那里“挖”很多東西出來。也許網友在梗概里就說了一個“我跟我的三個軍師說了這事,們各有各的看法”,但我不會把這句話照搬到里去,如果三個軍師說的話對安潔下一步的行有影響,是故事發展必不可的,那我會打電話過去問問那三個軍師到底說了些什麼。

我寫的時候,有人曾問我:難道你這十年來每天都記日記嗎?怎麼你把那麼瑣碎的對話都記得那麼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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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答說:我沒記日記。我記得那些話,是因為那些話對我來說不瑣碎。記憶是有選擇的,有些人,有些事,有些話,我們永遠都不會忘記。里的有些話可以說百分之百是原話,一個字母都沒變。事實上,有些對話現在連讀者都記得了,我又怎麼會不記得呢?人的記憶有時是可以非常準確非常持久的。

但這并不等于說我現在碼出來的對話一個字都沒變,有些非“名言”質的對話,只能是跟原話大意一樣,不可能每個字都一樣。比如當時說的可能是“謝謝你”,現在寫出來了“謝你”,但不會寫“哥們,謝你了”。也就是說,大意、主題、風格都沒變,但字句不可能跟原話完全一樣。

寫別人的故事也是一樣,當事人不可能百分之百記得以前說過的話,即使記得,當從電話里傳給我之后,我也不可能百分之百照原樣記下并寫出來,也只能是重復一個大意。所以當我說故事是真實的時候,我的意思是說故事的發生發展和結局是象故事的主人講述的那樣的,我沒更改。但那不等于我把故事人的每句話都一字不變地記下來了。我碼字的時候,是會運用我自己的合理化推測和想象的。

我把這一點告訴了譚維,說我寫他的故事和他自己寫他的故事肯定還是不同的,既然我不知道男人心里究竟在想什麼,我就很難進行合理化的推測和想象,所以他的故事還是由他來寫比較好。

他試著寫了一點,覺得寫東西很辛苦,他說他不是文科專業畢業的(都是這個理由哈?),寫字對他來說太難了,而且艾園的人已經被我喂習慣了,他寫的東西肯定不如我寫的歡迎。他這麼謙虛,我當然只好飄飄然了,于是我手里有了他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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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正有一位網友也在把的故事寫給我,所以我突然一下富裕起來了,手里有了兩個故事,很有點地主老財的覺,仿佛是這一季的糧食還沒吃完,下一季的糧食又收在了一般。這對我這個又想為知傻碼字,又不想自己腦筋創作的人來說,真如雪中送炭。

我可能從小就懶得為寫東西費腦筋,以前我父親著我寫日記時,我對他恨之骨,不知道怎麼才能報復他了,就經常把他寫的東西藏起來,讓他找不到,干著急。總要等到過幾天,他不需要的時候,那些東西才會突然出現在他桌子上最顯眼的地方。

他當然知道是我藏的,家里就三個人,我媽媽肯定不會藏他的東西,那就只能是我了。但不知道為什麼,我那時覺得自己做得很巧妙,以為他肯定不知道是我藏的,也許那時候覺得全世界人的智力都跟我差不多。

我父母是很慣我的,他們后來也就不怎麼我了。但等我長大之后,好像有點一事無,琴棋書畫什麼都學了一下,但什麼都半途而廢了,沒有一技之長,也沒見在文學上有什麼建樹,搞得他們很疚,覺得是他們的慣害了我,沒把我培養材。

好在我自己不著急,沒一技之長就沒一技之長,反正我的生活也不會因為我會跳芭蕾舞或者會彈鋼琴就發生什麼本質的變化。而且黃也是個無大志的家伙,也是東一榔頭,西一棒子,什麼都學學,什麼都不的人。我們兩個無大志的人湊到了一起,當然就益發無大志了,只想有足夠的錢過日子就行了,然后就做做自己想做的事,看看自己想看的書,去去自己想去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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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艾園的知傻們碼故事就是我目前想做的事,沒有什麼遠大目標,沒有什麼高尚機,只是因為有那麼多知傻跑來看我碼的故事,也因為那些網友愿意把自己的故事拿出來分,辛辛苦苦寫出故事梗概,時時刻刻忍我的拷問,說不定還要挨西紅柿砸。

每天晚上,跟黃米瘋夠了,把他喂飽睡著了,我就打開電腦碼字。兒子在睡,用太的話說,就是睡得“鼾是鼾,屁是屁”的;黃有時在旁邊干活,有時從學校打電話回來,兩個人都是夾著個電話,手還在電腦上打字;和太要麼已經睡了,要麼在看電視;我碼著字,就有一種日子過得滋潤的覺,就很謝提供故事的人、看故事的人、支持我碼故事的人。

這個題目是我臨時湊的,因為譚維沒為他的故事想好一個題目,我想了幾天也沒想到什麼好題目,有點郁悶。我對故事的題目重視的,總覺得題目要起到統領全文的作用。一個故事,中心不中心沒什麼,但一定要“扣題”,所以故事的題目對我來說是個大事,拖了一段時間才寫,就是因為我那時沒想到一個好題目。

我寫的幾個故事,真正由我自己確定題目的,只有。是四人聯手,是SAMBOSTON的杰作,是靜秋的原題,是作家姐姐選定的。

這個只能算“暫名”,等故事寫一陣,大家看出眉目來了,再幫忙選個題目不遲,總比為了一個題目老擱著不寫要好。

我前面寫的幾個故事,基本都只寫了結婚前的事,而結婚之前的男一般都比較好,比較有故事,可能婚后要麼不好了,要麼沒故事了。以我自己為例,我現在就沒什麼故事了,不要說68集,能不重復地寫6集就不錯了。不過這沒什麼,我老早就悟出了一個道理:故事是越波折越有可讀,生活是越沒波折越安逸,所以我老早就決定生活要盡量過喜劇,故事要盡量寫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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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寫的第一個有關婚后生活的故事,故事又是由男主人公來講述的,所以這回該男人暴他們皮袍子下的“小”了。譚維說他不怕西紅柿臭蛋,他希大家不要對他講客氣,心里怎麼想的,就怎麼砸,艾園的讀者居多,他很想知道他在心目中是什麼形像。

既然如此,大家就放心大膽地砸譚維了。但艾園跟的TIPS仍然適用——如果你是在艾園砸譚維,而不是在譚園砸譚維的話。

雖然我不是男人,不了解男人的心理,在黃那里也榨不出什麼來,但譚維的原型已經保證系數提供原始材料,有問必答,坦率真實,所以應該不會把他寫得不男不。如果大家覺得男主人公不男不了,那就不怪我,肯定是譚維本人不男不了。

我盡量爭取每星期兩到三集,可能每集寫短點,好多上幾次。暫時不能保證有規律地上,大家有空來艾園逛逛,撞上一集是一集。

我的原則仍然是“見壞就收”,寫不下去了,或者大家看不下去了,就“喀嚓”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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