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過藥,在床上躺的正迷糊,林瑾突然就聽見了吳敏和文軒的聊天。
“要不要去跑步?”
“我就不去了。”文軒向來宅,雖然瘦瘦弱弱的,卻從來沒有跑步的習慣,就連育課也總是慢慢走。
“那我自己去了啊。”
隨后林瑾就聽到了吳敏窸窸窣窣換運服的聲音。
“唔……”他翻了個,睜著朦朧的眼看向床下的吳敏,有氣無力的問道,“跑步啊?”
“恩,怎麼?”吳敏抬起頭看向林瑾,“想讓我給你帶什麼?”
“等我病好了我也去。”林瑾把被子拉了拉,將脖子全部蓋住,小腹愈發的有些疼痛。
林瑾早就打算好過段時間去跑步鍛煉了,他的原本很不錯的,可是被系統一折騰,弄了個什麼化改造,害他現在上下樓都會覺得心跳加快,這再不鍛煉鍛煉可能就真的要第二個林黛玉了。
“那你現在好好休息,明天要是還難的話我陪你去醫務室看看。”
“恩。”
林瑾的心頭突然察覺到一的異樣,他將目投向放在枕邊的手機,仿佛和黑貓心有靈犀似得,手機屏幕居然一下子就亮了起來,在屏保上,居然寫著一段臨時任務。
“不是吧?”林瑾抓過手機,滿臉的不樂意,“我都這樣了還折騰我?”
“有病。”抱怨過后,他就將那臨時任務的描述看了一遍,眉頭猛地一皺,朝著正打算出門的吳敏喊道,“等一下!我也去!”
“什麼?”吳敏懷疑自己是不是聽錯了什麼,滿臉難以置信,“你都發燒了還去?”
林瑾迅速的爬下床,雖然還是難,可是他覺得哪怕不了,也要把這個任務完才行。
“發燒了所以才要跑跑出個汗嘛。”林瑾一邊穿鞋子,一邊抬頭說道,“我就只是去稍微跑一跑,不礙事,躺床上骨頭都要生銹了。”
“你就作吧。”文軒撇撇,“不作死就不會死。”
“關你事,你又不去。”林瑾抬頭對著他瞪了一眼,穿好了鞋,走到吳敏的邊,“走吧!”
“可是……”
見吳敏還在猶豫,林瑾直接就雙手推著他的背,將他往門外推:“你這人怎麼這麼墨跡啊?我的我還不知道?”
“好好好。”吳敏舉手投降,只能好言相勸道,“你去走走就行了,走兩圈出點汗回來洗個澡睡一覺明天應該就好了。”
“知道了,知道了。”林瑾站在他的后,不住的皺著眉,用手捂著疼痛的小腹,卻還是用平時那種清爽的聲音說道,“我難道還不知道我的啊?”
如果不是任務的話,鬼才想發著燒出去跑步……臥槽,怎麼越來越難了。
走到場,由于天氣漸冷,因此場上并沒有太多學生在鍛煉,特別是現在還是夜間。如今的場不僅冷風刺骨,而且場的路燈居然還壞了幾盞,只剩下唯一一盞路燈在場的口,站在口,一眼朝著里面去,居然漆黑的只能約看到一兩個手機的燈。
“我先去跑了。”吳敏原地輕跳了兩下,便走上跑道,開始緩慢的跑著,一點點沒黑暗之中。
沒由來的,林瑾突然覺到一惡寒,用手了起了皮疙瘩的手臂,也沒有太多由于,便也開始慢跑。
雖然很,的幾乎走不道,但是跑起來的時候林瑾卻覺并沒有想象中的那麼難,反而覺得腳步輕飄飄的,似乎踩在云間。
而這時,林瑾想起了剛剛在宿舍接到的臨時任務。
臨時任務:鍛煉!
你好像很不滿自己越來越羸弱,所以給你這個任務讓你鍛煉鍛煉,恩。不過要跟舍友一起去,而且要在半小時跑完三圈哦。
獎勵:百變假發【可以隨著你心意變發型的高科技假發哦。】
懲罰:被整個宿舍的樓男人X。
這個任務還簡單的,以前的林瑾慢跑隨隨便便都五分鐘一圈,跑三圈大概一千米這種事不算事,即使現在差了還在發燒,不過為了不被懲罰,林瑾覺得自己還是要稍微努力一下的。至于那個獎勵,沒任何想法,假發這種玩意一點興趣都沒有,哪怕是帶著科幻彩的假發。
以自己的意志力,就算不了了也肯定能跑上三圈。
滿懷著自信,林瑾很快的就跑完了一圈,瞥了一眼抓在手上的手機,發現也才過去四分鐘而已。
只不過已經很累了,腳變得沉重,發燒的腦袋更加昏沉,小腹的疼痛也愈演愈烈,就連呼吸都覺得的嚨在發燒。
“林瑾,你怎麼跑起來了?”吳敏慢悠悠的跑到了林瑾的邊,側著腦袋關心道,“不是讓你走兩圈就好了?”
林瑾的耳朵有些發鳴,雖然聽見了聲音,卻完全分辨不出是誰,用眼睛瞥了一眼他,用力晃了晃頭,讓模糊的視線稍微變得清晰一些,這才總算看清了跟自己并肩跑著的是吳敏。
“沒…沒事。”
才說了幾個字,林瑾的呼吸就有些跟不上了。
“那你慢慢跑。”
吳敏說罷,就加快了些速度跑到了前方。
繼續跑著,雖然已經不了了,但是林瑾覺得哪怕跑昏倒了,那也比被整個宿舍樓的男人X來的好。
腦袋愈發的昏沉,腳步也越來越慢,林瑾不自覺的就從慢跑變了慢走,腳底疼的幾乎快要麻木,小腹更是疼的讓的肚子一圈都沒有什麼知覺。甚至察覺到自己的子似乎都被汗浸,黏糊糊的在部上。
“難……”
可是哪怕再難,林瑾都不敢停下腳步,只能等待握在手掌中的手機震時才敢停下。
跑的神志迷糊,林瑾總算是等待到了手機的,頓時心頭一松,繃住的子瞬間就松懈了下來,然后腳一,整個人直直的倒在了橡膠跑道上。
臉不會摔花了吧?林瑾的腦袋里閃過最后的意識,然后就陷了一陣不知要經歷多久的黑暗。
為了愛情,笙歌拋下一切,卑微的當了三年全職太太。可到頭來才知道,她所做的努力依然不及白月光的一次回眸。笙歌心灰意冷,毅然決然遞上離婚。“不好意思,我不裝了,攤牌了!”緊接著,全網炸裂!某億萬身價的超級富婆,疑似已經離婚?!于是,各家小鮮肉大總裁爭先恐后獻殷勤。屏幕前的封御年忍無可忍,第二天就召開記者會,美其名曰:跪求老婆回家!
宋朝夕一觉醒来,穿成书里的同名女配,女配嫁给了世子爷容恒,风光无俩,直到容恒亲手取了她的心头血给双胞胎妹妹宋朝颜治病。她才知自己不过是个可怜又可笑的替身。奇怪的是,女配死后,女主抢走她的镯子,病弱之躯竟越变越美。女主代替姐姐成为世子夫人,既有美貌又有尊贵,快活肆意! 宋朝夕看着书里的剧情,怒了!凭什么过得这么憋屈?世子算什么?要嫁就嫁那个更大更强的!国公因为打仗变成了植物人?不怕的,她有精湛医术,还有粗大金手指。后来国公爷容璟一睁眼,竟然娶了个让人头疼的小娇妻!! 小娇妻身娇貌美,惯会撒娇歪缠,磨人得很,受世人敬仰的国公爷晚节不保…… PS:【女主穿书,嫁给前夫的是原著女主,不存在道德争议】 年龄差较大,前面女宠男,后面男宠女,互宠
林微一生浮萍,卻遇到了沈岸。男人高傲矜貴,冷漠孤僻,永駐神壇。跟她這種在底層摸爬滾打的人比,是雲泥之別。林微瘋了似的問他:“你今晚願意陪陪我嗎?”*曾經,沈岸篤定,意識不過是粒子能量場在作祟,可以主觀控製。後來他總是在人群中,下意識望向林微。她的喜怒哀樂如同遠程遙控,支配著他所有的主觀意誌,讓他清醒著沉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