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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個賊》第二十五回孽罪彰顯

林霞和涼安離開學校,推著自行車並肩走在街上。書趣樓()

「林霞,我不去你舅舅家了,你舅媽就象跟我有仇一樣。」涼安說道,其實,他心裡明白,林霞的舅媽嫌棄他是窮人家的孩子。

「你別跟計較,就是刀子豆腐心,另外,我舅說了,他讓你暫時去汽貿公司上班,不知你願意不。」林霞說道。

「哪兒都行,隻要有個落腳的地點。」涼安緒有些低落。

涼安似是隨口的問了一句「在你舅家借宿的什麼名字。」

,哎,你來,是不是看上人家啦。」

涼安苦笑著搖搖頭,又跟著問道「寧的班主任今晚到過你舅舅家裡麼?」

「沒有啊,你是說,看見寧的班主任坐在沙發上?」林霞的話還沒說完,眼晴一下瞪得大大的。

涼安點點頭道「在校門口我又遇見了還罵我是神經病。」

林霞臉上現出誇張的驚辣來「涼安哥,別說了,我有些害怕,晚上肯定要失眠了,要不,你陪我吧。」

涼安一愣,斜眼看著林霞說道「去你舅舅家麼,我害怕你舅媽呢。」

「我開玩笑的,你還當真了,走吧,送我坐電梯上去,今晚你就去旁邊的賓館住一宿吧,房間我幫你訂好了,你先送我上去,然後你再下來,這是房卡。」

涼安接過房卡,陪著林霞進了電梯,一直送出了電梯,看著林霞進了舅舅家的門,他纔去了賓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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涼安躺在床上,翻來覆去的睡不著,腦中儘是晚上看到的景,上一陣陣的發

從他上樓進林霞舅舅家,晃眼看到書房裡的寧和一個孩,又看到坐在沙發上看著他笑的中年人,後來追到學校見到寧,先後的時間不到二十分鐘,而寧卻說到學校有半小時了,那麼,這個時間差,隻有一個解釋,那就是他見到的真是鬼魂。

他越想越害怕,快天亮時,涼安才昏昏沉沉的打了個盹,直到林霞敲門,他才驚醒過來,匆匆忙忙的洗漱一下,林霞看看時間己經快九點了,兩人急忙騎上車趕往汽貿公司4s店。

路過學校時,見大門口聚集了很多的人,還有兩輛警車和一輛120的救護車。

涼安的心裡「咯噔」的一下,與林霞停下車進了人群,隻見學校的大門擺著三副覆蓋著白布的擔架。

「現在的小孩呀,力太大了,可惜呀,花樣的年華。」他聽到有人議論。

「不知為什麼,那個學生站在樓層的邊緣上準備往下跳,那老師一邊勸說著一邊去拉,另一個生拽住老師的手,們應該是失控,三個都一起掉了下來。」

「要死就死唄,還害了兩個人,多好的老師啊,可惜了。」

「家屬還沒到吧,這可是要了他們的命呀。」

「是啊,三個家庭就這樣的毀啦,唉。」

圍觀的人群嗡嗡的議論聲不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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涼安不顧現場警察的阻攔,拉開警界線就跑了進去,神凝重地揭開了白布單。

死者分別是寧、98班的班主任和另外一名孩,涼安突覺到海乏力,搖搖晃晃的坐倒在了地上。

敘述完事的經過,他還在喃喃自語的說道「早知道會是這樣,我一定會坐在學校裡守著的,如花的年齡,人尊敬的老師,就這樣沒了。」

押解他們的警察都聽得有些呆了,世上真有這麼奇怪的事嗎,難道真的有靈魂存在麼。

「你平時還能看得到些什麼嗎?」一名警察問道。

涼安搖了搖頭,神還沉浸在悲慼之中。

警車穿過鬧市,拐進了都靈市公安局輯毒大隊的院壩。

車門開啟,幾名荷槍實彈的特警走過來,準備押解涼安、影先生和曹剛。

影先生環顧左右,看不到丁紹武的影子,他的形不知怎麼的一晃,人便到了院壩中間假山頂上。

特警都是一愣,隨即有人道「還想逃跑,門都沒有,看你的快,還是我的子彈快。」

隨著話音,幾技槍都舉了起來,他們以極快的速度分散移,瞬間把影先生包圍在中間。

「國有國法,家有家規,我老頭子是不會逃跑的。」影先生說道。

「不逃跑,你現在已經抗拒執法,也可以說伺機逃跑,我們是可以開搶的,丁建國,你考慮過後果嗎?我是緝毒隊的張文山,你有什麼訴求,可以下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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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先生說道「張警,別看我老頭子瘋瘋癲癲的,但是,我一世清清白白、坦坦的,對社會問我心無愧,今天,我的侄子,不知他犯了什麼罪,我肯定要配合你們調查,你們的規矩我懂,是要分開隔離審查的,如果我現在不跳出你們的掌控,所謂訴求,恐怕等三個以後也得不到你們的答覆,現在我隻有不按你們規矩來,我的訴求很簡單,在接審風以前,我想見一見那個孽障,丁紹武。」

張文山說道「對不起,犯罪嫌疑人在未經定案前,是不能見麵的,你乖乖的下來,法律是很公證的,如果你沒有參與犯罪,我們會給你一個滿意的答覆。」

「張警,我相信法律,相信政府,但不相信你們,正因為法律的公正,到了某些人手中,搞得不公證了,讓人怎麼相信你們,我等不了三個月,我現在就要見丁紹武,你不就是怕我與他竄供嗎,當這麼多人的麵,如果我與他談論關於案子的事,你的可以直接開槍,把我擊斃,這樣總可以了吧。」

「讓我去請示一下上級再說。」

張文山覺得丁建國提的要求不算過份,但是案子太大了,不能出一點紕,此時,不得不讓人去打電話請示。

「還有一個事,那位涼安的小夥子,他是無辜的,你們可以馬上聯絡戶藉所在地的派出所瞭解一下,他一的傷,還等著醫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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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辜不無辜的,不是你說了算,可別得寸進尺啊,你要真沒事,就趕下來講清楚,丁紹武是集團犯罪,我們已經查了他很久,每一個牽扯到的人,都必須接審查,而且,每個民都有義務配合調查。」

請示的警察很快就回來了,他小跑到張文水「隊長,領導同意,並要求我們,因為牽扯的人太多,務必用快、準、狠的原則來辦案。」

張文山點點頭道「知道了,把丁紹武帶出來。」

隨著「哐當哐當」的聲音,丁紹武被押了出來,除了銬住的雙手,腳上加上重鐐,這是對待特殊重要犯罪才會用上的刑,由此可見,沒有足夠的證據,公安幹警是不可能隨便給嫌犯帶重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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