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傲天剛返回花園,就看到霜雪帶著一名仆,站在花草前欣賞起來。
霜雪是霜家三小姐,自然有權利在霜家隨便走。但自從云傲天來到霜家打理這些花草后,一直沒見對方過來,如今霜雪突然過來,不知道有沒有其他原因。
云傲天懷里可是藏著霜家籍,做賊心虛之下,難免會浮想聯翩起來。
“三小姐今天有雅興到花園賞花。”云傲天為霜家的一個臨時工,語氣自然要客套幾分。
“你怎麼才來,剛才去哪里懶了,三小姐可是站在這里好大一會了。”霜雪還沒說話,旁的丫鬟倒是開口教訓起云傲天來。
“在外院看了看,那邊的土壤也不錯。想挖些土回來,多栽種些花草。”云傲天隨口扯謊道。
“云傲天,聽何三說,你懂得東西很多,不知道可懂得弓?”霜雪沖著丫鬟擺手,輕啟朱淡淡問道。
“三小姐說笑了,我一個養花草的,哪里懂得武藝。”云傲天連忙否認。
“唉,我還以為你什麼都會。本來今天打獵,我要帶著趙多他們幾個。可趙多被我父親派出去了,我的弓一直練不好。只能用魔法攻擊那些獵,但魔法攻擊消耗的時間長,肯定沒有隨手箭來的快。等魔法攻擊準備好了,那些獵也跑遠了。”霜雪有些失,嘆息一聲就準備離開。
“這何三真是多。”云傲天不得霜雪趕離開,自己好先把籍謄抄一份。
“你真不懂事,三小姐弓不好,即便你沒練過,你也要表現出興趣濃厚的樣子。別以為我不知道,你用練習書法討好老爺,可我們三小姐也是霜家的主人,你就不知道討好了嗎。”丫鬟走在云傲天旁,小聲嘀咕起來。
“三小姐慢走,雖然我不通弓,只是因為沒機會練習罷了,如果以后有時間和環境,我當然想練習一番。男人大丈夫,不僅要有一技之長生存下去,更要習文練武腹中有點墨強健。”云傲天轉念一想這倒是個接近霜雪的好機會,連忙說道。
“好啊,等你不忙時,可以去我的靶場練習箭。”霜雪點點頭。
眼下云傲天是沒這個閑心,對于霜雪弓不,估計是因為把大部分的時間用在修煉魔法上。而修煉魔法和斗氣不同,大部分的魔法師相對羸弱,修煉魔法極易消耗神力,在修煉弓就顯得力不從心。
目送霜雪離開,云傲天趕返回房間,對著籍容謄抄起來。
為了防止被人發現,云傲天故意把房門打開,把干活用的工扔在門口,造自己是在干活的假象。
籍雖然有二十多頁,云傲天花了一個多小時,才算把它重寫書寫一遍。字跡有些潦草,但只要自己能看懂就行。
把謄抄的白紙整理好,藏起來后,剩下的就是把籍重新還回去。
霜鎮南喜歡每天飯后去街上溜達一圈,從離開到返回不過二十來分鐘。這對于云傲天而言,時間已經夠充足了。
利用云之舞的神出鬼沒,等云傲天潛書房的室,把籍放回去后在出來,前后不過幾分鐘。
在返回途中,云傲天倒是又看見跟在霜雪邊的丫鬟,手里抱著一堆剛制作好的羽箭,估計是給靶場練習的霜雪送去。
對于習武出的云傲天而言,弓是基本功。不敢自稱百步穿楊,但也算頗有實力。這練習弓,首先要選好武。弓是否合適,羽箭是否有瑕疵,尾羽有無左右失衡,這些稍有不合之,都會導致箭不準等現象。
云傲天沒時間理會這些,他的首要目標自然是先學會籍上面的東西。
花了三天時間,云傲天反復研讀籍上面的容,算是對霜家的魔法系有個初步的廓認識。
這套籍,分為理論魔法基礎,魔法實踐提升,攻擊魔法的環境搭建三個部分。
理論魔法基礎,是修煉魔法的基石,詳細闡述一個對魔法從沒接 人,是如何正確認識魔法的現象,已經如何快速修煉門。
至于魔法實踐提升和攻擊魔法的環境搭建,屬于高級容,需要練習者有一定的魔法基礎,否則不容易參悟。
云傲天反復的研讀,幾乎能把籍的容做到倒背如流,可真的按照里面慢慢修煉,總有種眼高手低的覺。
“看來需要有人指點才行。”云傲天想來想去,最終把目標放在霜雪上。年齡小,想必思想比較單純。不能明著詢問自己不解的地方,但可以繞著圈子套話。
云傲天來到靶場時,四周靜悄悄一片,只有十幾米外擺放的靶子上橫七豎八扎進的羽箭。
云傲天出手來,直接把這些羽箭從靶子上了出來。
從高掛在架子上地方取下弓,云傲天手里拎著弓箭,踱步站在距離靶子十幾米遠的地方。
“嗖嗖。”云傲天搭弓箭,箭無虛發,直接把手中的羽箭,一一扎進靶子的紅心。
外面傳來腳步聲,云傲天一看來不及把靶子紅心的羽箭拔出來,連忙急中生智朝前快速走了幾步,和靶子間的間隔小了一半。
“云傲天,你這箭技不錯嘛,箭箭中靶子的紅心,可謂箭無虛發,就是可惜距離靶子太近了。這個距離,我也算神手。”走進來的正式霜雪和的隨丫鬟,丫鬟一看云傲天站在靶子四五米的距離,訕訕笑道。
“讓三小姐笑話了,我第一次練習箭,不太懂。”云傲天假裝道。
“練習箭,要站在這線以外的地方。”霜雪走到近,指著地上的一白線說道。
云傲天又不是瞎子,弓技遠遠在對方之上,靶場什麼規矩,弓的形狀種類,羽箭的不同選擇比霜雪清楚。只是為了討好對方,云傲天只能假裝什麼都不懂。
“三小姐,我不太懂,既然你通魔法攻擊,為何還要練習弓箭。”云傲天好奇的問道。
“魔法攻擊,需要念誦咒語,需要擊中力,這耗費時間。而且在施展魔法攻擊時,需要當事人于靜止狀態。我騎馬打獵,遇到獵,如若它逃跑,我必定要騎馬追趕,在移中無法使用魔法攻擊。就算獵不,我直接用魔法攻擊,遠遠沒有弓箭擊來的爽快。”霜雪解釋起來。
可當初在蒼茫叢林,霜冰的魔法攻擊,顯然是一即發的那種,速度快毫沒有拖延的跡象。
“照三小姐的說法,那魔法攻擊速度慢,豈不是沒有用武之地。”云傲天追問起來。
“不是,只是我功力尚淺。想我父親和大姐,他們的實力就很厲害,可以做到瞬間擊發魔法,不需要毫的耽誤。”霜雪拉弓搭箭,瞄準了靶子,可手一松,那羽箭雖然在靶子上,但卻沒有命中紅心。
“可惜啊,我這魔法實力平平,想著練習些武藝,都是沒什麼進展。”霜雪一看沒命中紅心,心里有些沮喪,臉上掛滿了失。
“我看三小姐剛才拉弓時,兩只手都在不停的抖。從你尚未出的羽箭箭頭,距離靶子紅心,大約十幾米遠。瞄準了目標,卻因為抖中造了偏差,可算失之毫厘謬以千里。”云傲天淡淡說道。
從霜雪手里接過弓箭,云傲天練的拉弓搭箭,端正不偏不倚,右手一松開,那羽箭穩穩的飛了出去。
“啪。”羽箭雖然沒有命中紅心,但績比霜雪要好得多。
“你學的真快。”霜雪自然不知道,云傲天是故意放水,怕被看出來。
“其實這練習書法和弓箭也有相同之。提筆寫字,要手腕靈巧,拿筆有力但不僵,筆尖及白紙時,要能控制筆尖的走勢,那樣才能寫出好的書法。箭時,要穩穩當當,瞄準目標后,不能抖,輕輕一松,讓羽箭直奔目標而去。”云傲天開始胡謅起來。
霜雪對于這些道理,不是不懂,只是雖然通魔法,但力有限。手上的弓,在云傲天手里十分合適,但對于而言,就顯得份量沉了些。
拉開弓弦時,已經耗費了霜雪不的力,還要瞄準,這些已經讓霜雪吃不消,發生抖就是力不支的表現。
“這個弓,對于三小姐而言顯然有些重了些,我拿回去想想辦法,看能不能改一下。”云傲天把弓拿在手里,一本正經的說道。
魔焰城有不傭兵,其中不乏技藝湛的弓箭手。霜雪那麼酷打獵,弓技藝不好,只要花些錢,就能請到很厲害的弓高手來指導。可一直沒這麼做,讓云傲天有些大不解。
“父親不喜歡我練習弓,他一直認為霜家的魔法可以做到所有的事。冰刃,可以代替弓箭。火攻更是比刀劍來的兇猛,所以我也是默默的練習,父親雖然明知但因為寵我,所以沒有責備。如果我在把外面的傭兵請到家里來指導,父親肯定會怒。而我份的原因,又不能去外面找那些傭兵學習。”霜雪一肚子苦水傾倒出來。
“其實我也是半調子,沒有資格指導三小姐練習弓,不過為了三小姐技藝提升飛速,我愿意到城拜訪這些弓高手,最短時間提升技藝,然后在把學到的技傳授給三小姐。”云傲天開始拍起了馬屁。
“那我先謝謝你了。”霜雪等的就是這句話,霜家的傭人雖然不,但能幫上忙的太。好不容易有幾個不錯的仆人,也讓大姐霜冰帶走。經過霜雪觀察,發現云傲天有幾分機靈勁,可又不好直接開口,便繞著圈子讓云傲天自己提出來。
霜雪自以為聰明,云傲天不過是想趁機,拉攏和的關系。
“拜師總要花費,邊沒有錢財,會被人笑話。”霜雪朝邊的丫鬟遞個眼,丫鬟把一袋子金幣塞到云傲天的手里。
云傲天稍微一掂量,就猜出里面至二十來個金幣。
學習弓技,聘請傭兵中的弓高手,管吃管住三個月,也就頂多十個金幣。反正傭兵中的強人很多,近距離短打兼遠距離弓的高手很多,嫌便宜的話有愿意干的。
但云傲天顯然什麼人都不需要聘請,云傲天不敢自稱高手,但教會霜雪弓卻是綽綽有余。
“謝謝三小姐,我一定在最短時間學會弓,不辜負你的期。”云傲天也不客氣,直接把錢袋放懷中。
騙錢不是云傲天的初衷,詢問自己在魔法修煉上不理解的容,才是當務之急。
霜雪之所以拉弓沒有力氣,說白了還是力氣小,毫無斗氣,氣神無法集中起來。
云傲天開始構思一個完的計劃,自己間接傳授霜雪斗氣,在教授對方的同時,見機行事在騙取修煉魔法。
既然要演戲,就要表演的真實。云傲天白天養花修建花草,到了晚上則是離開霜家,假裝去城的各大傭兵聚集學些弓之。
為了不讓自己離開霜家時,照顧的那些花草出現意外,云傲天還特意收買了幾個仆人,算是免費傳授他們照顧這些花草的知識。
如果沒有霜冰要回來的消息,云傲天更愿意慢慢演下去,這樣晚上喝酒有人報銷費用。第二天返回霜家時,只需要把自己以前學習的弓技慢慢傳授給霜雪即可。
可霜冰隨時會回來,像是懸在云傲天頭頂的一把利劍,迫他必須短時間獲取更多的魔法修煉知識。
“三小姐,其實這本原因,還是你質不夠強,力氣太小。我也曾向師傅請教,能否把弓改的弱一些,這樣拉弓時就不需要花費太多的力氣。但師傅說,弓減弱當然可行,但伴隨而來的就是出去的箭沒有力道,即便能穩穩把羽箭扎進紅心,卻沒有殺傷力,在狩獵時,你中獵,可羽箭扎進獵的不夠深,造不了傷害,它還是會跑掉。不如你私下練習些簡單的斗氣,這樣可以增強質,讓力氣變大。”
穿越成了一隻蟒蛇,每天隻為吃喝發愁。原本以為自己的一生就在這森林渡過了,隻是那一天,天上有一個人飛過,是的,他腳下還有一把劍。
當我閉上眼睛時,渡劫失敗的靈魂已然消散。當我睜開眼睛時,重生修仙的靈魂煥然新生。三千繁華,彈指剎那,百年之後,不過一捧黃沙。唯我淩塵,修仙永恆!
《拜見死神大人》是一部魔幻題材的小說。在青春文學作品中,不乏此類題材小說。從《哈利波特》到《暮光之城》的熱賣,關于魔幻類的故事越來越受青少年的歡迎。目前市場上反響熱烈的《暮光之城》《魔戒》等影視作品掀起了文化界的魔幻潮。艾可樂的新書正是春應了魔幻潮流,結合當下青少年關注的話題,創作出來的優秀作品。《拜見死神大人》視角新穎,文筆流暢,風趣。同時帶有的魔幻色彩正好順應了市場需要,滿足了青少年的閱讀需求。這是一部平凡少女成為代理死神的艱難史。這是一部陽光美少年不斷昏倒的故事。這是一部非看不可的爆笑作品。
我叫楚云,是仙罡大陸的第一異類,亦是萬古人間第一仙!
[封面圖片] 書名:昏嫁/別拿愛情說事兒 作者:不經語 作品簡介: 陸程禹覺得自己忙得像頭驢子。 為什麼說是驢子呢?因為驢子在拉磨的時候被一塊黑布蒙上眼睛,頭上懸著根用作引誘的大胡蘿蔔。陸程禹確實覺得自己被什麼事物矇蔽了雙眼,以至於匆忙的撞入了人生中最繁忙的階段,只是搖晃在嘴邊的胡蘿蔔並不見得如何誘人。 直到現在,涂苒還記得,那位語文老師在講解某篇課文時突然蹦出的一句話,他說:「愛情的偉大,使其成為文學史上最永恆的主題。」說話間,他的目光悠然投向窗外,神情裡帶著些許嚮往,又充盈著一種緬懷。 那一刻,涂苒的心臟似乎遭受了重重的一擊。她那時未曾遭遇所謂的愛情,因而與其說是感慨於他的話語,還不如說是為一種純粹的讚歎所震動。 她想,愛情,究竟是種怎樣美好的感情? 十六七歲的年齡,總是容易被感動的,時間是過得這樣快。 待得她大了幾歲之後,曾經的那堂語文課漸漸濃縮成這樣一句話:一個中老年男子懷才不遇的落寞。
我有一把刀,斬盡萬界眾天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