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喝一杯吧。”亞瑟不理睬對方,一麵對佩妮說著,一麵取過吧臺邊緣還沒來得及歸置的幹淨玻璃杯杯。
喝一杯吧——他同時也在勸說自己。隻要他把自己灌醉到不省人事,說不定就可以突破心理上無解的桎梏,向真實而順暢地剖明心跡了。
佩妮答應了,留下來等待他把杯子用酒灌滿。
“快到這邊來,佩妮,派對要開始了。”
馬修的聲音突如其來響徹大廳,“你可不想錯過出風頭的機會吧,親的?”
“看來我得走了,不過我們可以把這杯酒留到下一次。”
佩妮聽聞擱下手裏的玻璃杯,迎向一路小跑而來的馬修,臨走前回頭留下了一句簡潔而短促的“再見,亞瑟”。
亞瑟站在原地,看馬修摟著佩妮遠遠地離開。
把這杯酒留到下一次——雖然這麽說,可他不知道究竟還會不會有下一次了。
他把手裏的杯子舉起來,從明玻璃杯底部著剔的琥珀酒,姿勢凝固了數秒,沒有任何征兆地抬起手,杯沿抵到邊一飲而盡。
“我你。”他兀自低聲對空杯說,然後用力地按住自己騰熱的麵頰。
時間過得很快。半年裏亞瑟又陸續在不同的聚會上和佩妮過幾次麵,隻是真正談的時刻寥寥無幾。
在一場盛大的狂歡過後,馬修醉醺醺地靠在副駕駛上,著額頭隔過車窗盯著急速掠過的街景,忽然說道:“我想跟佩妮分手了。”
亞瑟最初以為馬修不是在開玩笑,就是在說些無意義的賭氣謊話——誰會舍得離開?
直到三天後他接到了一通打到馬修手機上的電話。
“該死的,你居然沒戴套!”
佩妮的聲音從來沒有這麽尖銳惱怒過,“我母親說,如果一個男孩兒傷了我的心,我就該去睡了他最好的朋友……所以你等著瞧吧,我肯定會去把你最好的朋友睡到手——”
最好的……朋友……
真的嗎?
亞瑟花了很大力氣才把衝到邊的“快來睡我”替換一個簡單的“你好”,接著期期艾艾地說道,“我猜你是馬修的友……”不,已經不是了!他幾乎是下意識地立刻改口,“前友,對嗎?”
在他出聲的那一刻,話筒那頭立馬沒了聲息,隻是電話沒被掛斷。
他平複著咚咚作響似要撞破膛的心跳,時隔將近十年再度鼓足勇氣,在麵前第二次介紹了自己,“我是他的……朋友。”
☆、第24章答應我
我隻往下慢聲念了幾頁,就發覺亞瑟無聲無息地沉沉睡著了。
他半邊臉淺陷進鬆的枕頭間,輕微地低合著眼簾,出的一側麵容從額頭到鼻翼棱角十分拓,油蛋糕一樣的白皮浮起了暈熱,被窗簾隙中過的、類似於水波紋的輕輕衝刷著。
不知是什麽緣故,他好像睡得特別安穩香甜,一不地保持著同一個姿勢,鼻息綿長而規律。
睡著的他周也徘徊著一種奇妙的魅力。
我忍不住看了他好一會兒,重新撿回被撂在旁邊許久的書,打算從頭開始讀起。
全書開頭的序章可以被稱之為背景鋪設,主要講述了才上中學七年級的男主角亞倫和為孀居作家的母親一同從牛津城來到倫敦,初繁華都市時倍新鮮好奇、又逐漸發現自己的格格不。
正文第一章依然是平鋪直敘地花費了大量篇幅,描寫亞倫在學校到不計其數的肢欺淩和冷暴力。隻不過,從這一章開始,有一個名字不斷頻繁地出現——佩妮。這本書的標題,也是主角的名字。
作家特有的細膩寫作手法在這裏反倒了惱人的累贅——我很快就厭倦了不斷被側麵提及的這一位“佩妮”,以及和切相關的男主角亞倫的心理態:
【……從別人口中我得知了佩妮。慢慢地,一個眼神明亮的紅頭發姑娘的形象在我心裏逐漸生起來。說老實話,我沒見過的麵,一次也沒有。稀奇的是,我卻能清晰地知曉上有著討人喜歡的一切特征,讓人無時無刻不到快活。開朗熱,天真活潑,或許比較任也不夠友好圓,時而偽善時而有些濫,但在這個年紀的漂亮孩子上,那不算是什麽不可容忍的過錯。……】
【……又有人談論起佩妮了。我一度覺得,要是每回聽見佩妮的名字被提及,就能得到兩英鎊的獎勵,現在那些錢足夠填平馬裏亞納海也說不定。我像以往那樣屏住呼吸、聚會神,假裝認真地寫著拉丁文練習題,實則思維遊移而去旁聽起了兩個生的對話,試圖從裏麵找到能完善心中那個‘佩妮’的蛛馬跡。】
【……我開始想要見一麵了,不止是期待,更多的是憧憬。我……】
【……佩妮……】
【……佩妮……】
【……我終於得以真切地見到佩妮——現實中,而非我據他人描述想象出來的佩妮——了,在午後的學校餐廳。】
讀到這兒,我已經有點昏昏睡了。
到現在我也沒找到什麽太有營養價值的容。就如同史黛拉所描述的那樣,這本書作為一本小說而言,男主角直到第一章尾聲還沒相互麵,這在快餐文學大行其道的年代實屬不易,而我則完全對這冗長拖遝的劇失去了興趣。
它究竟是怎麽做到如此人追捧、甚至被改編電影的?史黛拉還說自己被得落過淚——要是讓我知道有人像這樣沉重地了我好幾年,我一定會被嚇得頭也不回地飛奔而逃。
至於加西亞懷特臨行前留下的那句“他至了你十年”,我隻當是疏於專業技能的判斷失誤。原因很簡單:我不相信世上會有人真的這麽幹的,更別說當初我甚至不留麵地冷淡拒絕過他。
而如今他時不時語出驚人的“我你”,恐怕也隻是對過去我的拒絕耿耿於懷的表現,更有可能一時新鮮引發的短暫迷使然。這樣的況我或多或經曆過幾次,通常在察覺到對方冒出這方麵跡象時我會迅速分手切斷聯係,等上最多兩個禮拜他們的熱也終究會完全淡化消失;我出於某種理由不想和亞瑟這麽快就結束關係,但我相信過不了多久,他也會順其自然地轉移目標到別的姑娘上。
想到這兒,我把那本書放在一邊,決定每晚臨睡前拿出它來,當作消遣用的催眠讀。
亞瑟還在沉睡,麵朝著我表安詳,對我的小作全無所察。我掉鞋子從他後的空隙爬上床去,一手扶著被他的溫蒸熱的枕頭,一手探了一下他的額間。
不燙也不涼,很讓人舒服的平常溫度。我剛要收回手,忽然被睡夢中的他輕而易舉地捉住了。
“亞瑟?”
我不確定他是不是醒來了,於是輕聲問道。他僅僅悶遲地哼了兩聲,抓著我腕部的那隻手握得更牢固了,拖到邊有一下沒一下地搔弄著我的手心。
被亞瑟不重的力道輕輕一帶,我被迫稍伏起,呈一種半倚半趴在他背上的姿勢跪坐床頭。這個角度使我無比清晰地看見了他側後方的耳緣,從的淡金短發中出來,上麵曬出一圈可的紅。
我騰出還尚能活的那隻左手,試著了一下亞瑟耳背約約發著熱的一小塊皮,他知靈敏的手指神經地跳著鬆開,長而拔的眉角上揚,口中發出不明所以也毫無意義的咕噥。
他耳垂給我指腹帶來的♪|麻麻,我才想起我們已經四天多沒有做過了——這無疑是個新紀錄,但是我不準備再保持下去了。
我著他隨著心跳微的赤.膛,探頭咬了一口他猶如一顆飽滿果實的微凸結,同時急不可耐地匆匆過腹,地探腰撥開了實邊緣。~思~兔~網~
他在被我抓進手裏的那一刻就猝然醒來了,雙眼迷蒙地滾了一下嚨,麵容上顯而易見的困乏不知不覺褪淡下去,滾燙的熱夾雜著濃重的男荷爾蒙從全散發。
他的目經曆了惺忪和渙散的過程,最終遲鈍地向下遊移,看清我進他長裏的手時臉騰地紅了。最敏.的部位噠噠地被我握著,他張了張口幾乎失語,闔著牙關以至於咬都繃出細小的腫塊,手腳完全不知道該往哪兒放,熄的頻率比平日裏快上好幾倍。
我翻騎坐到他.間,一邊將雙手到背後解開搭扣,一邊彎腰了一口他幹燥的。
“被你傳染也沒關係。”我靠深吻製止了他顧慮到自己病後的歪頭閃躲,“……亞瑟。”
……
一直被翻來覆去折騰到傍晚,我昏昏沉沉睡去的時候他還沒有結束的打算。分不清午夜還是淩晨我才無意識地轉醒,過了幾秒鍾的適應時間,我看見整間屋子沒開一盞燈,闃黑烏漆一片,隻有筆記本電腦的顯示屏漫散著藍熒熒的微弱亮。
我全骨頭都像被搖散了一般,憊懶勞累得一手指都不願意彈,眨眨又酸又脹的眼仁,著潔白平整的天花板,小幅度地張開口,“亞瑟。”
聲音嘶啞。一點兒也不出所料。
他停下細聲叩擊鍵盤的指節,轉頭向我,以眼神表示詢問。
“……答應我,下次別用那個姿勢了。”
遍布全的神經比腦部蘇醒得要慢上半拍,我的後腰度過了最開始的麻痹階段,現在疼得要命,“你是從哪兒學來的?”
不論他給我的答複是“.網站上”還是“以前的經驗”我都毫不會到意外。
誰知他卻聲線平直,一本正經地回答說:
“看文藝複興時期的畫展。”
“……”我一時語塞,長長籲了口氣,“這一定不是館辦畫展的初衷。”
他的眼底帶上不濃不淡的笑意,地過手臂來摟住我的肩,將四肢無力的我抱起來半靠在他側。
視野所能及的新範疇裏,我注意到那本小說《y》此時正躺在他的手邊。
“你在幹什麽?”我問道。
話裏殘留著的鼻音使他聽起來像在嘟囔:
“寫論文。”他說著,角帶笑,麵疲倦。
我把下擱在他的肩頭,撐著床麵的手向左挪,覆搭在他擱在筆記本電腦旁邊的手腕上:
“累嗎?你知道你可以歇一會兒。我的畢業論文大綱到現在都沒,頂多也隻是被扣除百分之二十的績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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