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此同時,在某個未知的科技位面,一個型略顯臃腫的青年,在坐在沙發上,一邊喝著紅酒,一邊聽著自己邊的中年人在滔滔不絕的介紹著他手裡的皮鞋,一雙黑的皮鞋。
“布魯斯爺,我這雙皮鞋,裡面使用了最新科技,從外表看,它只是爽普通的皮鞋,但是,不管誰穿上他,都能跑得飛快,像風一樣快。”那中年人捧著自己的皮鞋,對青年說道:“而且,這雙皮鞋採用了高興科技,表面不會髒,還能自據穿它的人的腳的大小變化鞋號,可以說,這麼一雙鞋,只要願意,可以穿一輩子。”
“嗯?你看我是那種一雙鞋穿一輩子的人嗎?”那青年人,也就是剛剛那人裡的布魯斯爺皺著眉頭說道。
“當然不是,當然不是。”那中年人急忙解釋。
“行了,這雙鞋你留下吧,到管家那裡去領錢。“那布魯斯爺揮揮手,打斷了他的話說道。
“謝謝布魯斯爺。”那中年人站起來一臉喜的說道,這雙鞋上他並沒有花費太多的力,現在能賣個好價錢,他當然是滿意的了。
布魯斯瞇著眼睛看了眼自己花了大價錢買的鞋,眼中並沒有多喜的意思,也難怪,他平時穿的鞋,不是名牌就是私人訂製的,像眼前這算看上去很普通,很像地攤貨的皮鞋,要是在以前,他連看都不會看。
但是,明天他有場跑步比賽要參加,參加的人都是圈子裡的富二代,二代,他布魯斯也是要參加的,不過,他本型比較臃腫,不要說跑步了,就算是走路走的時間稍微長一些了,都會覺到很累,爲了這事,他沒有被圈子的人嘲笑,因此在無意中知道了這個中年人手裡有這麼一雙鞋之後,他就提議舉辦了這場比賽,想要在自己的那些圈子的朋友們面前臉,看誰以後還說他不能跑步,你一個穿運鞋的都比不上我穿皮鞋,還有什麼臉面取笑我?
想到這裡,布魯斯的臉上出了笑容,似乎已經看到了自己那些朋友們臉上震驚的表了,對於這樣的表,他很是。
放下酒杯,布魯斯將鞋子拿起來試了下,果然可以自行改變大小,舒適度也不錯,就是做工比他以前的那些鞋子要差不,畢竟,剛剛那人是個科技研發人員,可不是設計師。
布魯斯站起來試了下,穿上這雙鞋後,他覺自己都變輕了許多,跑起來也沒有那麼累了,而且,速度的確是不慢。
布魯斯滿意的將鞋子下,讓自己的下人收起來,雖然速度不錯,但是,做工這麼差的鞋子,他並不想穿,有失他的份,也就是明天比賽的時候穿一下,之後,這些鞋就會被他扔進垃圾桶。
下人將鞋子給放進了布魯斯專用的鞋櫃,裡面有著各種名牌鞋子,這麼一雙看上去普通的鞋子放進了,還真有些不搭。
而當下人離開後,在沒有人看到的況下,那鞋櫃閃過一微弱的芒,剛剛放進去的那些高科技的鞋子消失不見了,不過,幾秒鐘之後便再次的出現,和黃峰那裡的況一樣,而這個變化沒有人看到,這雙鞋子出現之後,表面也有了變化,似乎已經不一樣了。
一夜無話,第二天早上,黃峰早早的就起牀了,劉經理已經囑咐過他了,今天就要正式的上班,不能遲到,就算是劉經理不說,黃峰也不會遲到的,上班第一天就遲到,那給領導的印象肯定不好,他還想不想繼續在這裡幹下去了?要知道他還有三個月的實習期呢。
黃峰從收納箱裡取出自己昨天花了一百多大洋買的那雙鞋子,只是剛拿到手裡的時候,他就覺到了一不同,昨天那雙鞋,明顯是山寨貨,做工很差,著也有些糙,甚至用力按下去,會有很明顯的細紋,且很難消失,那應該不是真正牛皮做的。
但是,現在他再拿起這雙鞋子之後,發現這鞋子表面變得亮了,著也很是舒服,做工似乎都細了不,而且,他記得皮鞋的側邊是有花紋裝飾的,是鑲嵌上去的,但是,現在去是乾淨,一點花紋都沒有。
“果然是山寨貨,這還一天都沒穿呢,那裝飾的花紋就掉了,要不是我今天急著用,真想直接拿過去換。”黃峰一邊穿上皮鞋,一邊嘀咕道,他倒是沒有什麼懷疑,還以爲手和做工什麼的,是自己昨天沒有看仔細,而鞋子上裝飾的花紋是自己不知道什麼時候弄掉了的。
“嗯,覺還不錯,舒服的,比我之前那雙好多了,似乎比昨天試穿的時候,覺還要好。”因爲時間迫,黃峰並沒有在皮鞋的事上多想,穿戴好,簡單的洗漱一下便出發了。
現在正是上班時間,路上的人和車都非常的多,公車站都是人流滿,憑著自己還算強壯的,黃峰上了公車,他的這個,一部分是鍛鍊來的,一部分就是這樣每天上班公出來的。
“天驕集團”,就是黃峰今天要去報道的地方,它是江州的明星企業,在整個青省都算是大企業,哪怕是在全國,也都是有些名氣的。
而天驕集團最吸引人的地方就是它的老總是的,據說還非常的漂亮,當然,黃峰是沒有見過的,而且,在集團部,也是多男,嚴重的盛衰,自然更能吸引男人的目,而當初保安招聘的時候,不人就是打著近水樓臺先得月的想法來的,所以,報名的人非常多,可以說,自己能被錄用,黃峰自己也意外的。
“啊,我錢包不見了,有小,抓小啊。”
黃峰隨著人流剛下公車的時候,他旁邊不遠有個乘客突然大道,頓時吸引了周圍人的目,而黃峰發現在那個乘客喊出來之後,不遠的一個人神一變接著便加速離開。
韓十步做了一場夢,當夢醒來時,這個世界,已經過去了二十年,一切,已物是人非,他當如何麵對妻子? 朋友?應走什麼樣的道路?一場夢,一段因果,跨越萬千時空,暗含大道無窮,牽連乾坤秩序,當睜開眼的那一剎那,一切順勢鋪展開…
“我決不能把這個世界,讓給我所鄙視的人!”三年前,他是人人口中的廢物。三年後,他是第一戰尊,身披金甲榮耀歸來,只爲給她全世界……
他死了! 後來,借體重生了! 然後他發現,這個身體的主人,竟是自己心中女神的老公! 發財了!
不滅的靈魂,在死後僅僅三年,又雙叒叕一次重生。 開局就丟了工作,無家可歸,窮困潦倒,受盡鄙視。 他不在意,他就想低調,就想做個平凡人,真不想裝逼打臉。 可是有用嗎?拉轟的男人無論走到哪,都是漆黑中的螢火蟲,被窩裡的手電筒。 重生沒幾天,就白撿了一個漂亮老婆,從此加入吃軟飯的偉大行列。 可是,老婆對他很有意見:「你這傢伙裝得這麼低調真的好嗎?」 他很無奈:「老婆,我那不是裝,我是真的不想高調啊」 你要問他是誰?這個問題還真不好回答,因為他有無數個名字,比如:夜星宇、羅修、華神通、趙星海…… 本書又名《總是重生不太好》、《我想做個普通人》、《低調打臉不裝逼》、《古今大佬都是我》、《這輩子不可能平平無奇》、《我真沒想過要裝逼打臉》……
仙路詭奇,人道卑微。 眾生皆浮屠,仙心如寒霜。 少年方塵意外獲得仙緣,心中卻隻有一願:願以手中仙劍,開萬世太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