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麗并不講話,枳只是攬著的肩膀向前走。中午的很刺眼,把手擋在額前,口袋里的手機震,有短消息。
“我今天是不是扮演了我們第一次遇見的時候你扮演的角?”
沒回,直接關機。
枳把手機揣回兜里,有點疑地看看始終低著頭不講話的江百麗,突然腦筋一轉,手抓出了一包面巾紙。
“給你。”
百麗接過,過了一會兒終于抬起頭來。
“謝謝。”揚起一個大笑臉。雖然有點勉強,可是仍然明朗了許多。
“你怎麼知道我需要眼淚啊?”有點不好意思地問枳。
枳憋不住笑,“誰告訴你是眼淚的?明明是鼻涕的好不好?如果只是眼淚,你用袖子不就得了嗎,至于一直不抬頭嗎?”
百麗終于忍不住尖著追打枳。
坐在KFC里,枳點了2號餐,百麗說不,枳還是給買了一個草莓圣代。
“難過的時候吃點冰淇淋肯定能很快振作。”枳遞給。
很長一段時間枳自顧自地吃東西,而百麗只是靜靜地坐在那里吃著圣代發呆。
“枳,有喜歡的人嗎?”
枳吃完漢堡,正在手指,聽到百麗的問話,想都沒想,坦率地說,“有。”
和百麗很臥談,但是一直算是比較有默契,也很坦誠。盡管不是無話不說,但面對百麗的時候,枳的確很撒謊。
“是剛才和戈壁一起去吃飯的那個男生嗎?”
枳楞了一下,點點頭,“是。”
干脆堅定。
“真爽快。”
“我本來以為把這個字吐出來會很困難的,居然一點都不掙扎也不糾結,唉。”其實還是有點不好意思的,枳不自在地用大咧咧地口氣說。
“來!”百麗白了一眼。
“不過為什麼猜是他啊,當時不是還有一個男生和我一起出來嗎。”
百麗愣住了,顯然沒有考慮過這個問題。
“再有,你剛才不是一直低著頭擔心著你的鼻涕嗎,沒想到里八卦的還在沸騰著,真是服了你了。”
“你大爺的,說兩句能死啊!”
枳笑笑,不再逗。
“說實在的,你們出來的時候我抬起頭看了一眼,一眼就看到他。他真的很帥。就那麼一眼,我就想起了一句話,‘謙——’”
“謙謙君子,溫潤如玉。”枳低頭笑。
“對的對的。你也這麼想?”
“這句話在言小說里面都泛濫了,是個好看的男生,只要不是活潑的過分,一般都這麼形容。”
“你說話不那麼刻薄行不行?言小說跟你有仇啊。”百麗繼續無奈地翻白眼。“不過,我說真的,我從來沒有見過任何一個活生生的男生配的上這句話。”
“所以呢?”
“所以人的直覺告訴我你喜歡他。”
“所以我應該喜歡他,因為他很好看?別告訴我你喜歡戈壁是因為他很帥。”
“我的確是啊。當然并不完全是,否則也太淺了。不過,如果你不是因為他好看,那又為什麼?”
枳看到百麗眼中的坦然,所以也不想拼湊什麼敷衍的回答。
“我的故事太長了。而且沒有什麼節。我解釋不清。”枳搖搖頭。
“你們真的很搭耶。氣質上就很配。我想他也應該喜歡你吧。”
枳明明白白地苦笑,緩緩地說,“我,很不喜歡‘應該’這個詞。”
高二的冬天,學校里面有過傳言,關于彼此不認識的“金玉”。向來討厭這四個珠寶氣的字,然而當坐在窗臺上看著外面荒涼的人工湖,得知他們說的是文科學年第一和理科學年第一的時候,角一抹淺淺的笑意過玻璃反到眼里,蒸騰出些許希。
些許讓在后來倍打擊的希。
不想繼續這個話題,問百麗,“吵架了?”
“話不投機而已,舊事重提,他煩了。”
“是嗎。“
“其實,高中的時候他也不喜歡我。”百麗聳聳肩口而出。
也?枳苦笑,江百麗還真是一刀子捅到了心窩上。
“我當時表白了好多次,覺得自己越來越賤,可是總是有種破罐子破摔的覺,反正他都知道了,反正他也不會理我,反而特別自然地表達自己的喜歡。不過后來,我們真的在一起了,反而總是覺得在他面前抬不起頭來,覺得自己過去的舉特別丟人,害怕他笑我,更害怕別人覺得我們在一起是他可憐我,以至于連高中同學都不敢見,聚會也不參加——當然,不參加聚會還有其他的原因。呵呵,我怕見到他以前喜歡的孩子,總覺得不知所措。”
“百麗……”
“不過,這種想法只有我們吵架的時候才會有,雖然平時某些念頭偶爾也會浮上來。我都不表現出來的,本來輸得就夠徹底了,還是不要把家底都賠進去的好。不過,再怎麼掩飾再怎麼裝都沒有用,他都記得,他都知道,他始終貫徹著在我面前的優越。我那麼認真地他,他都知道——最可怕的就是,他那麼清楚我有多他。”
百麗的眼底有清淺的浮,枳急忙去拿面巾紙,手卻被百麗按住。
“所以,這段破破爛爛的,我卻還是不肯放棄——一想到真的分手,是灑的,可是我會哭。每次分手都是我提出來的,但是他哄哄我我就回頭了,特別賤。”
枳所有安的話都梗在嚨里發不出來,嗆得自己眼睛很酸。
百麗并不麗,個雖然足夠真實但也不可,如果不是有枳這樣一個冷漠的凡事無所謂的室友,們可能早就打得飛狗跳把宿舍樓頂都掀了。然而每當枳想起這樣一個孩子裝什麼都不在乎的樣子不顧地像小說里一樣去一個人的時候,總是沒有辦法冷眼嘲笑的愚蠢。
“他高中的時候喜歡我的好朋友。別看他到拈花惹草的,其實,他還是喜歡。”
干的樸實陳述句,聽來卻讓人只想苦笑。
陳墨涵是百麗這輩子見過的最麗的生,又是副市長的千金,和帥氣的戈壁門當戶對,青梅竹馬。江百麗鈍鈍地讀了上百本臺灣小言,從來沒有想過,從普通初中來到市重點的,會在自己的同桌上遇到這樣狗的人設定。
但那時候的還不知道,這并不是最狗的。最狗的是,充當了一次完的線索人,直到今天,出場無數次,推劇發展無數次,實際上卻跟這個故事一錢關系都沒有。
完人因為某種原因不得不分開,然后這個從一開始就沒完沒了進行阻撓的反派二號和男主角在一起了一段時間,現在人家經過了漫長的分離和等待,消除誤會冰釋前嫌,打算再續前緣。
縱使江百麗無大志自視平常,并不代表甘心。
高一的時候和陳墨涵做同桌。江百麗從縣城來到市重點寄宿,第一天里,對著不同事暗自咋舌,告訴自己,這就是市重點,跟那個臟的普通中學是不一樣的。這些事包括——教室的新桌椅、不銹鋼窗、像櫻桃小丸子畫片里面一樣好聽的下課鈴、干凈的帶有鏡子洗手和烘干機的衛生間,以及,波浪卷發凹凸有致的同桌陳墨涵。
百麗打開錢包,出一張不大的照片。
百麗意料之外地看到枳也有一驚呆,不由得更加心慌。陳墨涵是20年的現實生活中看見過的最麗的子,才高二的孩子,一頭厚的波浪長發,雪一樣白的皮,風揚起的紅圍巾和黑風的角,在白樺林中,大步向前,高仰著頭,臉上是恣意的笑容,得不可方。
“你看,果然驚艷吧,連你都這幅表。”百麗勉強地笑笑。
“我驚訝的原因是你居然常年在錢包里面放著敵的照片,真是有個。”
百麗翻著白眼瞪。
“是我的心魔。”坦白地說。
“不過,難怪你說沒有朋友。”枳慢慢地說。
“什麼意思?”
“就是不傲氣也不會有所謂閨的。叔本華說過,一個真正漂亮的人不會擁有一個真正的同朋友。”
因此,為什麼不放肆地仰著頭走路?
百麗出略有怔忡的神。枳不知道,自己的一句話中了百麗的心底,把們整個高中的全生都定了罪。
妒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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