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名歌手剛剛唱完歌走下臺,就看到迎面走過來一個醉漢。
知道這種喝醉的人一般什麼事都做得出來,歌手打算繞路離開。
譚越出手,攔住歌手,指了指前面半米高的小臺子,問道:“哥們,我能上去唱首歌嗎?”
歌手聞言一愣,沒想到這醉漢居然是要唱歌,旋即就笑了笑,道:“我問一下經理,應該沒問題。”
以前也常常有客人上來唱歌,只是唱的好不好聽,那就因人而異了。
唱得好還好,要是唱的難聽,丟人事小,捱揍是大。有次一個客人喝醉了,上來一陣鬼哭狼嚎,差點沒被其他人圍毆。
歌手讓譚越在這裡稍等,他則走到前臺跟經理商量去了。
沒一會兒,那個歌手就走回來,看向譚越,問道:“帥哥,你唱的可以嗎?如果唱得不錯,我們歡迎你上臺唱歌,不過如果唱的不太好就算了吧,其他客人會有意見,希您能理解。”
譚越聽了略微想了想。
他應該還可以吧?
上輩子他會唱一些歌,不能和專業歌手相比,卻也能算是業餘水平,只是對樂不悉。
而原主則和他相反,因爲齊雪有想要進軍歌壇的想法,原主爲了討好齊雪,苦練了一段時間吉他,至於唱歌則是沒那個天賦。
這麼一結合,譚越覺得自己會唱,起碼不會太難聽。
藉著醉意,譚越笑著擺了擺手,道:“沒問題。”
說完,譚越便搖搖晃晃的走到臺上。
年輕歌手看著譚越走路都走不穩,眼皮忍不住直跳。
這能行嗎?
此刻,譚越站到臺上,也引起了藍海酒吧裡其他客人的注意。
“呦呵,那哥們是要唱歌嗎?”
“都醉那樣了,我擔心一會兒我的耳朵會經歷一場折磨,不,是摧殘。”
“哈哈哈,有樂子看了,我得拍下來發到朋友圈,好不容易到一個憨憨,獨樂樂不如衆樂樂。”
“這帥哥長得俊啊,說不定人家唱歌很好聽呢。”
其他人怎麼想的,譚越不知道,難怪人們常說喝酒壯膽,現在六七瓶酒下肚,譚越腦海裡只是浮現一個想法,就能立馬付諸行,本不用思考利弊得失。
想到唱歌,那就唱唄。
難聽?被嘲笑?在乎嗎?
酒醒之後在不在乎,現在喝大的譚越來不及去想,但這個時候肯定是不在乎的。
譚越順手拿起臺上放著的一把吉他,揮手彈了兩下,第一次用這彈吉他,還很陌生。
看著譚越不著五六的彈著吉他,臺下的年輕歌手忍不住扶額。
“唉,早應該知道的,酒鬼的話本就不能信!”
許諾現在倒是有些清醒了,主要是被譚越給驚的。
雖然他也不懂音樂,但也能聽出來譚越這一手吉他彈得,著實不怎麼樣。
暗暗爲譚越了一把汗,許諾已經在想,是現在衝上去把譚越拉下來,還是等會兒再拉。
看著周圍一些人對著譚越指指點點,許諾都有些汗,得,這次丟人丟大了。
臺上,
譚越輕吸一口氣,目在下面衆人臉上掃過,最後落在許諾那邊,看到許諾在向他招手,應該是在支持他。
譚越笑了笑,然後緩緩閉上眼睛。
腦海中開始浮現上輩子的點點滴滴,然後點點滴滴又如煙花般散去,最後只剩下關於一個孩子的記憶如水般涌來。
想到有一天,關於孩的記憶終將被這個世界新的生活所磨滅,譚越心裡便有些發堵。
手指在吉他上開始彈了起來,簡單的伴奏響起。
雖然彈得依然並不算好,但起碼順耳了許多。
譚越也不知道自己彈錯了幾弦,便藉著口堵著的一口氣,開始唱起了歌。
“電視一直閃,
聯絡方式都還沒刪。
你待我的好,
我卻錯手毀掉。”
譚越談不上有唱功,只能算是業餘,比普通人稍強。
但他低沉的聲音唱著在其他人聽來不知名的歌曲,卻彷彿有一奇特的魅力。
酒吧中漸漸安靜下來,一雙雙目看向臺上唱歌的譚越。
本書由公衆號整理製作。關注VX【書友大本營】,看書領現金紅包!
“也曾一起想,
有個地方睡覺吃飯。
可怎麼去熬,
日夜顛倒連頭款也湊不到。
牆板,被我砸爛,到現在還沒修。
一碗熱的粥,
你怕我沒夠,
都留一半帶走,
給你形容,好今後你常常眼睛會紅。
原來心疼我,
我那時候不懂。”
譚越上輩子也算混跡娛樂圈,會唱的歌不,但就在剛剛,他突然想唱這首《年有爲》,唱給那個佳佳的孩。
那麼漂亮,家庭優越,工作也得。
可他呢?
工作上一事無,哪怕明知道也喜歡著自己,因爲自卑,卻不敢做出迴應。
假如,假如他年有爲。
“假如我年有爲不自卑,
懂得什麼是珍貴。
那些夢,
沒給你,我一生有愧。
假如我年有爲,知進退。
纔不會讓你替我罪,
婚禮上,多喝幾杯,
和你現在那位。”
聽到譚越唱歌,許諾在手裡的酒杯差點沒摔在地上。
尼瑪?
這還是那個死黨嗎?
唱的居然還蠻好聽!
不過,這首歌好特麼傷啊。
其他人不瞭解譚越,但許諾知道譚越的況,自己這哥們對他老婆可真的是到骨子裡了,可是許諾也看的明白。
譚越和齊雪,長久不了。
單方面的,從來都是最傷人。
許諾一向大大咧咧、沒心沒肺,這一刻都開始心疼起來自己這兄弟了。
酒吧中,幾乎所有人都停下了作,眼睛一眨不眨的看著臺上唱歌的醉鬼。
“假如我年有爲不自卑,
嘗過後悔的滋味,金錢地位。
搏到了卻好想退回,
假如我年有爲,知進退。
纔不會讓你替我罪,
婚禮上,多喝幾杯。
和你現在那位,
在婚禮上,多喝幾杯。
祝我年有爲。”
譚越唱完歌,剛纔有些用力,幾分鐘下來,出了不汗,酒倒是醒過來不。
頭腦稍微清楚之後,譚越就有些懵了,看著臺下一個個瞪大眼睛盯著自己的男男,頭皮忍不住有些發麻。
臥槽!
丟人丟大了!
小時候不懂事,在開小賣鋪的時候欺負了一個偷東西的女孩…都說梟雄虎人大多出自屠狗輩,只有白手起家之人,纔會捨得那一身剮,敢把皇帝拉下馬。那一年,我如狗一般忍辱負重,恰如猛虎臥荒丘,潛伏爪牙忍受,只爲有一天能君臨天下!那一年,我白手起家,孤身闖京城,勢如猛龍過大江,翻手爲雲覆手爲雨,只爲所有人記住我的名字!
老婆是個白骨精。膚白貌美大長腿,忠貞不二知人意。碰上一身正氣柳南風......不惜損耗自身精血,壞其根基,毀其心性………
平凡的都市入門級小白領無意間得到一個神奇的珠子,給他的生活帶來巨大的改變,混到美帝內部,開牧場,改良牛馬,養點猛獸,伴著藍天,雪山,還有青翠的草場,沒事趕趕牛,打打獵,騎騎馬,悠閒而自在,不用爲上班打卡而煩惱,也不用再看老闆的臉色,也不用在管同事間爲了升職鉤心鬥角,迎著清新的空氣,溫暖的陽光,嗯!下午到了在睡個小午覺.
女朋友出軌富二代? 真繼承人偽屌絲吳辰一臉懵逼,呵呵,老子竟然還比不上一個小白臉! 被付封口費,裡面竟然深藏抽獎系統! 功法神獸應有盡有! 好不容易修煉成神化身大道輪迴,竟然還有偷渡客光明正大上門挑釁搶地盤! 上帝? 該隱? 一拳給你揍回老家! 至於天庭? 仙府? 算了,算了,看在我急缺人手的份上就全部給我留下來當個小工吧! 本文純屬虛構拒絕考據。
十年前,他是豪門天驕,卻遭后母陷害,趕出京城,視作豬狗!十年后,他是舉國唯一的耀世麟王,權財雙絕,坐鎮北境,無敵天下!一封血書,卸戰袍,歸都市!百萬王師,天威所